项目方 天津新世纪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16年5月16日 , 注册资金 4583万人民币 , 地址位于天津, 公司主要负责经营教育信息咨询;组织、策划教育文化交流活动;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文化用品、办公用品批发兼零售。 该公司在 2022 年最新一期财务报告中, 披露的资产总额(万元):4434.429013 , 其中营业收入(万元):0.00 , 利润总额(万元):0.00 , 负债总额(万元):4424.329013 , 所有者权益(万元):10.10 。 该公司本次披露的项目名称是天津新世纪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20%股权转让, 其中转让底价:916.608691 万元 , 拟转让比例:20% , 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23年01月19日 至 2023年02月20日。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天津地区在塔米狗平台的历史发布量 929 个, 历史完成量为 541 个, 完成金额 745.4 亿元 , 完成率 58% 。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在塔米狗的历史发布量 3389 个, 历史完成量 1569 个, 完成金额 1,321.65 亿元 , 完成率 46% 。 |
标的企业名称 | 项目编号 | G32023TJ1000004 | |||||||||||||||||||
注册地(住所) | 天津市蓟州区(天津市蓟县尤古庄镇大逯庄村南) | 法定代表人 | 金瑶 | ||||||||||||||||||
成立日期 | 2016-05-17 | 注册资本(万元) | 4583.00 | ||||||||||||||||||
实收资本(万元) |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225MA05JT4J54 | ||||||||||||||||||||
经营范围 | 教育信息咨询;组织、策划教育文化交流活动;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不含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文化用品(不含图书及音像制品)、办公用品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55.0% | ||||||||||||||||||||
2 | 天津市晟凯中学 | 25.0% | |||||||||||||||||||
3 | 天津市蓟州区尤古庄镇综合治理中心 | 20.0% | |||||||||||||||||||
主要财务指标 | |||||||||||||||||||||
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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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30 财务报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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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本评估项目在建工程总建筑规模37699.00平方米,地上建筑规模35387.00平方米,地下建筑规模为2312.00平方米,配建工程变压器一台,配电室一座。开工日期为2020年4月10日,现已完成变压器、配电室、地下建筑工程。因资金问题,地上建筑工程基本处于停工状态。上述工程项目至评估基准日形象进度已完成约20%,工程进度与付款进度比例约60%。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 | ||||||||||||||||||||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评估机构 | ||||||||||||||||||||
核准(备案)机构 | 天津市蓟州区尤古庄镇人民政府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3-01-12 | ||||||||||||||||||||
评估基准日 | - |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2023-01-11 | ||||||||||||||||||||
律师事务所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916.608691万元 | ||||||||||||||||||||
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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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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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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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
转让底价 | 916.608691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交易为天津市蓟州区尤古庄镇综合治理中心(天津市蓟州区尤古庄镇网格化管理中心)(以下统称“转让方”)对持有的天津新世纪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20%股权进行转让,且该股权不附带特殊权益与义务,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股权取得标的企业20%股权。(以下称“本次交易”或“本项目”)2、意向受让方办理本项目受让登记时须书面承诺:已经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和完全认可本次交易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全部相关配套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下统称“公告内容”);已经完成对本次交易应作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企业所涉及的资产及负债(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在建工程、债权债务、或有债务、长期股权投资、涉税事项等)等已全面知悉且认可,并依据上述内容通过独立判断自愿决定全部接受本次交易公告内容。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交易,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此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产权”)、转让方及标的企业追究责任和提出其他主张;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得以不了解交易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等为由撤销受让申请或拒付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在任何时候不得以或有负债(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者资产瑕疵、或有税务风险、未披露事项带来的风险等)等为由要求转让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意向受让方基于自身尽职调查与专业判断独立进行本次投资价值判断,该等投资价值判断与转让方作为国有企业内部作价所依据的审计、评估报告具体内容无关。转让方保留因政策变动、情势变化等变更挂牌条件、延迟挂牌时间、中止或终结挂牌的权利。3、意向受让方办理本项目受让登记时须书面承诺:(1)意向受让方系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并依据自身独立判断自愿参加本次交易、实施各项法律行为,意向受让方将按照法律法规、相关交易规则,所出具或签署的承诺、协议等法律文件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及法律后果;(2)认同标的企业的战略发展方向及战略规划;(3)意向受让方征信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4)同意不对标的企业过去、现有、潜在以及后续可能发生的问题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违约、违规、违法、损失、或有事项等各种义务、责任、风险)要求转让方承担任何责任。4、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意向受让方须按《意向受让方需提供的材料清单》向转让方提供相应资料,应不晚于挂牌到期日之前向转让方提供材料供转让方审核,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进行尽职调查,对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出具《尽职调查确认函》。(转让方联系人:王先生,转让方联系电话:13902189755)5、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按照产权交易规则向天津产权提交意向受让申请,并应当在办理受让登记时提供《尽职调查确认函》及已公示的《意向受让方承诺函》等其他相关受让登记资料。本项目信息披露期结束后,天津产权、转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履行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程序。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之日次日起三个工作日之内(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交易保证金270万元人民币支付至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按规定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意向受让方。6、本项目信息披露期结束后,若只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最终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转为相应交易价款;网络竞价结束后,未成为最终受让方且无违反本项目公告内容情形的合格意向受让方,其已支付的保证金按天津产权规定原额原路径无息返还。7、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汇入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内。最终受让方应同意:天津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受让方汇入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8、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全额交易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及天津产权的相应补偿,且转让方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1)意向受让方提交意向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终止受让的;(2)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的;(3)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未按照天津产权的组织安排和相关规定、要求参与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网络竞价程序的;(5)进入网络竞价程序后违反本项目竞价方案的规定及相关要求的;(6)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7)最终受让方未按时支付相关款项及费用的;(8)最终受让方违背其提供的书面承诺或其他违反本项目公告内容等情形的。9、本次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本项目转、受让双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10、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范围内标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权利、义务和责任由交易后的最终受让方按照持股比例承担,最终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的资产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或有债务、涉税事项等)、评估假设条件变化等任何理由要求转让方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且不得解除《产权交易合同》。11、本次交易完成后,最终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不得因此向转让方提出任何索赔和其他主张。12、自评估基准日起至标的企业股权工商登记变更完成日止,标的企业期间产生的盈利(不包括已完成分红的部分)或亏损由转让后企业各股东按比例享有或承担。13、本次交易完成后,因国家政策变化、市场状况等原因导致标的企业资产、负债、权利和义务发生任何变化的,由标的企业及股权转让后的股东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转让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最终受让方不得向转让方提出任何索赔和其他主张。14.本项目若产生合格意向受让方,则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关于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操作细则(试行)》确定最终受让方。 附件: 意向受让方承诺函.pdf , 意向受让方提供的材料清单.pdf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
交纳金额 | 270.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
交纳方式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
标的企业名称 | - | |||
备注 | - |
项目联系人:徐辰联系电话:022-58922176部门负责人:陈玉联系电话:022-58922170 |
机构名称:天津普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机构联系人:孙媛媛联系电话:13820587294 |
项目联系人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