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方 南京彩虹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16年6月21日 , 注册资金 7000万人民币 , 地址位于江苏, 公司主要负责经营新能源项目、光伏发电工程开发、建设、运营;售电业务、电力生产;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电力设备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该公司在 2021 年最新一期财务报告中, 披露的资产总额(万元):11773.59 , 其中营业收入(万元):2089.44 , 利润总额(万元):967.85 , 负债总额(万元):3993.9 , 所有者权益(万元):7783 。 该公司本次披露的项目名称是南京彩虹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 其中转让底价:1.02 亿元 , 拟转让比例:100% , 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22年05月17日 至 2023年01月10日。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江苏地区在塔米狗平台的历史发布量 2470 个, 历史完成量为 1102 个, 完成金额 735.91 亿元 , 完成率 45% 。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行业在塔米狗的历史发布量 1458 个, 历史完成量 630 个, 完成金额 1,531.21 亿元 , 完成率 43% 。 |
标的企业名称 | 项目编号 | G32021BJ1000668 | |||||||||||||||||||
注册地(住所) | 江苏省南京市(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佑路33号) | 法定代表人 | 袁官清 | ||||||||||||||||||
成立日期 | 2016-06-22 | 注册资本(万元) | 7000.00 | ||||||||||||||||||
实收资本(万元) | 7000.00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192MA1MNCD77L | ||||||||||||||||||||
经营范围 | 新能源项目、光伏发电工程开发、建设、运营;售电业务、电力生产;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电力设备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 | ||||||||||||||||||||
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100.0% | ||||||||||||||||||||
主要财务指标 | |||||||||||||||||||||
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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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30 财务报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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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方于2021年12月15日借给标的企业16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该笔借款须由受让方在支付本项目交易价款的同时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转让方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咸阳彩虹绿色能源有限公司账号:61050163340800000064开户行:中国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彩虹支行该笔借款详情详见转让方置于北交所备查的《咸阳彩虹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借款合同》。2、因疫情原因,标的企业2021年审计报告未完成对外披露所必须的管理层报批程序,相关财务数据以2021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数据为准。3、其他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北交所备查文件。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 | ||||||||||||||||||||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评估机构 | - | |||||||||||||||||||
核准(备案)机构 | -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 | ||||||||||||||||||||
律师事务所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 | ||||||||||||||||||||
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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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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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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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
转让底价 | 1.02 亿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次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将2550万元人民币的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2、信息发布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后,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交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所交纳的保证金。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及各方交易服务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2家及2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4)成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交易规则的。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北交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6、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同时将转让方对标的企业1600万元借款款项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2)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若因本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则本方已支付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且本方应按照成交金额的10%赔偿对转让方造成的损失,并同意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收回标的产权,另行处置。(4)本方同意办理标的企业工商变更登记的手续费及其他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税费由本方承担。(5)本方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披露之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的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6)本方若成为受让方,自行办理标的企业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股权交割后标的企业的安全生产由本方承担相应的股东责任。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
交纳金额 | 255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 | |||
交纳方式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
标的企业名称 | - | |||
备注 | - |
项目负责人:周昕怡 / 联系电话:010-66295542 | 部门负责人:张晶 / 联系电话:010-66295732 |
机构名称:中国电子物资有限公司 | 联系人:于洋 / 联系电话:010-64332711 |
项目联系人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