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方 张家界东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于 1999年3月29日 , 注册资金 1480万人民币 , 地址位于湖南, 公司主要负责经营旅游产品开发、销售,航空客货运输代理服务,政策允许经营的国内贸易业务,装饰装潢设计;住宿、餐饮、茶座;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批发与零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初级农产品销售。 该公司在 2019 年最新一期财务报告中, 披露的资产总额(万元):806.318589 , 其中营业收入(万元):18.705880 , 利润总额(万元):-101.550774 , 负债总额(万元):1155.261592 , 所有者权益(万元):-348.943003 。 该公司本次披露的项目名称是张家界东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1275万债权转让, 其中转让底价:5,286.59 万元 , 拟转让比例:100% , 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21年01月19日 至 2021年06月07日。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湖南地区在塔米狗平台的历史发布量 922 个, 历史完成量为 251 个, 完成金额 221.51 亿元 , 完成率 27% 。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住宿和餐饮业行业在塔米狗的历史发布量 435 个, 历史完成量 168 个, 完成金额 140.42 亿元 , 完成率 39% 。 |
标的企业名称 | 项目编号 | G32020SH1000048-2 | |||||||||||||||||||
注册地(住所) | 张家界市南庄坪 | 法定代表人 | 马俊峰 | ||||||||||||||||||
成立日期 | 1999-03-30 | 注册资本(万元) | 1480.000000 | ||||||||||||||||||
实收资本(万元) |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8007073735139 | ||||||||||||||||||||
经营范围 | 旅游产品开发、销售,航空客货运输代理服务,政策允许经营的国内贸易业务,装饰装潢设计;住宿、餐饮、茶座(限分支机构经营);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批发与零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初级农产品销售。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100% | ||||||||||||||||||||
主要财务指标 | |||||||||||||||||||||
2019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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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30 财务报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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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转让底价为5286.59万元,其中:标的公司100%股权转让底价为4011.59万元;转让方对标的公司债权金额为1275万元,债权转让价格为1275万元。若产生竞价,债权价格不变,溢价部分为股权部分的增值。 2根据《债权债务确认书》及回执,截止2020年7月31日,标的向股东东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1275万元。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评估机构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0-06-01 | ||||||||||||||||||||
评估基准日 | 2019-09-30 |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
律师事务所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4011.580000万元 | ||||||||||||||||||||
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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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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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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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
转让底价 | 5,286.59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包括但不限于: 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无 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无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无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交易条件信息发布期满,①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②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6、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20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标的产权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7、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做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8、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举牌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受让方了解与本次转让标的有关的事宜,充分了解转让方已经披露和未披露的关于转让标的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认可项目现状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因转让标的现状和本次交易的风险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 9、受让方需承诺受让标的企业100%股权后,标的企业不得再使用“东航”的字号。 10、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变更登记完成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承接。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
交纳金额 | 1200.0000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
交纳方式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9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
业务联系人:孙轶先 联系电话:021-62657272-836、13795246431 | 业务负责人:张昕 联系电话:010-51918743、15911119649 |
受托机构名称:上海求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受托机构联系人:陆艺 联系电话:63178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