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方 上海中医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13年8月28日 , 注册资金 800万人民币 , 地址位于上海, 公司主要负责经营从事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食品销售,化妆品、电子产品、日用百货的销售,电子商务,营养健康咨询,医疗器械经营。 该公司在 2019 年最新一期财务报告中, 披露的资产总额(万元):329.421508 , 其中营业收入(万元):93.948709 , 利润总额(万元):-232.229331 , 负债总额(万元):106.423339 , 所有者权益(万元):222.998169 。 该公司本次披露的项目名称是上海中医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转让, 其中转让底价:160 万元 , 拟转让比例:20% , 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20年12月24日 至 2021年06月03日。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上海地区在塔米狗平台的历史发布量 2280 个, 历史完成量为 1238 个, 完成金额 3,117.55 亿元 , 完成率 54% 。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行业在塔米狗的历史发布量 4415 个, 历史完成量 2515 个, 完成金额 866.94 亿元 , 完成率 57% 。 |
标的企业名称 | 项目编号 | G32020SH1000459 | |||||||||||||||||||
注册地(住所) | 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30号56幢507室 | 法定代表人 | 玄振玉 | ||||||||||||||||||
成立日期 | 2013-08-29 | 注册资本(万元) | 800.000000 | ||||||||||||||||||
实收资本(万元) |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 所属行业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04076486617T | ||||||||||||||||||||
经营范围 | 从事生物科技(转基因生物、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除外)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食品销售,化妆品、电子产品、日用百货的销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营养健康咨询,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有人不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玄振玉 | 66.5% | |||||||||||||||||||
2 | 20% | ||||||||||||||||||||
3 | 李凌艳 | 7.5% | |||||||||||||||||||
4 | 徐良 | 6% | |||||||||||||||||||
主要财务指标 | |||||||||||||||||||||
2019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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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30 财务报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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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评估机构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0-12-02 | ||||||||||||||||||||
评估基准日 | 2020-04-30 |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
律师事务所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91.600000万元 | ||||||||||||||||||||
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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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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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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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
转让底价 | 160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包括但不限于: 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无。 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无。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 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4、价款支付条款 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5、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经转让方确认受让资格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48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6、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本项目涉及到对产权标的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含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主体),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专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7、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全部保证金,先用于补偿产权交易机构及各方经纪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8、意向受让方须同意并书面承诺: ①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②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③同意在股权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部支付完毕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④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⑤促使标的企业须在办理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的同时完成企业名称变更,并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品牌切换,不再继续以任何方式使用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网站、微信等标识形象(包括但不限于:上海中医药大学、中医大及相应英文名称等)。否则,由标的企业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⑥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之内容;⑦意向受让方须同意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且转让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转让方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9、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
交纳金额 | 48.0000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
交纳方式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
业务联系人:万雅宁 联系电话:021-62657272*324 | 业务负责人:陈力潇 联系电话:62657272-319、13564018000 |
受托机构名称:上海中诚天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受托机构联系人:马梦薇 联系电话:+8618501611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