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5月06日
2021年06月01日
项目方 上海乔霖休闲农庄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11年11月6日 , 注册资金 50万人民币 , 地址位于上海, 公司主要负责经营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经营。一般项目:酒店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体育场馆经营管理,休闲观光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婚庆礼仪服务,拓展活动,食用农产品的销售,体育赛事策划。 该公司本次披露的项目名称是上海乔霖休闲农庄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 其中转让底价:2,666 万元 , 拟转让比例:100% , 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21年05月06日 至 2021年06月01日。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上海地区在塔米狗平台的历史发布量 1946 个, 历史完成量为 1059 个, 完成金额 2,726.77 亿元 , 完成率 54% 。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住宿和餐饮业行业在塔米狗的历史发布量 366 个, 历史完成量 138 个, 完成金额 120.52 亿元 , 完成率 38% 。 |
标的企业名称 | 项目编号 | Q32021SH1000024 | |||||||||||||||||||
注册地(住所) | 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港庙公路1号 | 法定代表人 | 竺鸿华 | ||||||||||||||||||
成立日期 | 2011-11-07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0000 | ||||||||||||||||||
实收资本(万元) | - | 经济类型 | 私营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230585245694W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酒店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体育场馆经营管理,休闲观光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婚庆礼仪服务,拓展活动,食用农产品的销售,体育赛事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全部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 | ||||||||||||||||||||
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钱锦成 | 60% | |||||||||||||||||||
2 | 竺鸿华 | 40% | |||||||||||||||||||
主要财务指标 | |||||||||||||||||||||
2020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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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30 财务报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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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与转让产权有关的内容: 1、重大债权债务事项:无 2.1上海乔霖休闲农庄有限公司核心资产是位于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港庙公路1号的房地产,根据上海市房地产权证(编号:沪房地崇字(2016)第006968号),上述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166平方米,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期限2011年12月2日至2056年4月5日止;房屋建筑物权证面积3533.43平方米,其中1336.61平方米房屋已拆除。房屋登记信息如下: 幢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 备注 1 293.96 2 925.32 已拆除 3 85.38 已拆除 4 120.05 已拆除 5 97.20 已拆除 6 1776.78 7 108.66 已拆除 8 126.08 合计 3533.43 1336.61平方米 以下为无证建筑物,建筑面积共计1139.78平方米 名称 建筑面积(平方米) 门卫 49.73 配电间 30.63 办公别墅 135.08 早餐房 219.37 8号房扩建房 284.28 7号房拆后重建房 30.69 2号房拆后重建房(别墅) 390 2.2、上海乔霖休闲农庄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向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北双村村民委员会租赁了位于港西镇北双村10组的农村土地45.43亩的经营权,租赁期自2012年1月起至2028年12月止。上海乔霖休闲农庄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向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北双村村民委员会租赁了位于港西镇北双村11组的农村土地107.889亩的经营权,租赁期自2012年1月起至2028年12月止。租金按崇明区区政府当年指导价执行,承租土地8年内免交管理费,自第9年开始起向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北双村村民委员会支付土地租金的3%管理费。 2.3上海乔霖休闲农庄有限公司将位于港西镇港庙公路1号的房地产和承包租赁的农村土地153.319亩的经营权租赁给启东海韵旅游管理有限公司,租赁期自2020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止。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年租金为80万元,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年租金为84万元,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年租金为84万元,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年租金为88.2万元,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年租金为88.2万元.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评估机构 | - | |||||||||||||||||||
核准(备案)机构 | -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 | ||||||||||||||||||||
律师事务所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 | ||||||||||||||||||||
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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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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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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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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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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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
转让底价 | 2,666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包括但不限于: 1、转让方是否同时转让对标的企业债权:否 2、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无 3、其他 3.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66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标的产权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3.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价款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为本次产权转让出具交易凭证后并收到转让方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4、自2021年3月31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转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3.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做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未按照竞价实施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3.6、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举牌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受让方了解与本次转让标的有关的事宜,充分了解转让方已经披露和未披露的关于转让标的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认可项目现状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因转让标的现状和本次交易的风险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
交纳金额 | 266.0000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
交纳方式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
业务联系人:顾明明 联系电话:021-62657272*666、13816932164 | 业务负责人:徐紫钦 联系电话:021-62657272-343 |
受托机构名称:上海易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受托机构联系人:赵华 联系电话:322117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