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17日
2020年10月20日
项目方 广州澳新茶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08年8月25日 , 注册资金 5000万人民币 , 地址位于广东, 公司主要负责经营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场地租赁;其他仓储业;商品批发贸易;道路货物运输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品零售贸易;市场经营管理、摊位出租;增值电信服务 该公司在 2019 年最新一期财务报告中, 披露的资产总额(万元):1150.230000 , 其中营业收入(万元):53.760000 , 利润总额(万元):-259.640000 , 负债总额(万元):2352.380000 , 所有者权益(万元):-1202.150000 。 该公司本次披露的项目名称是广州澳新茶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56%股权转让, 其中转让底价:90 万元 , 拟转让比例:56% , 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20年09月17日 至 2020年10月20日。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广东地区在塔米狗平台的历史发布量 2674 个, 历史完成量为 872 个, 完成金额 1,364.91 亿元 , 完成率 33% 。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批发和零售业行业在塔米狗的历史发布量 2743 个, 历史完成量 1275 个, 完成金额 911.63 亿元 , 完成率 46% 。 |
标的企业名称 | 项目编号 | G32020GD0000076 | |||||||||||||||||||
注册地(住所) | 广州市荔湾区芳村葵蓬洲生园围2号之一 | 法定代表人 | 杨洋 | ||||||||||||||||||
成立日期 | 2008-08-26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000000 | ||||||||||||||||||
实收资本(万元) |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批发和零售业 / 批发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679717998E | ||||||||||||||||||||
经营范围 | 市场经营管理、摊位出租;场地租赁(不含仓储);会议及展览服务;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货物运输代理;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增值电信服务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80% | ||||||||||||||||||||
2 | 10% | ||||||||||||||||||||
3 | 10% | ||||||||||||||||||||
主要财务指标 | |||||||||||||||||||||
2019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
|||||||||||||||||||||
2020-08-31 财务报表 | |||||||||||||||||||||
|
|||||||||||||||||||||
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特别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穗和顺资字(2020)第0040038号)及《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晨瑞(会)专审字【2020】第068号)。 2.标的公司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3.意向受让方需承诺在完成标的企业股权工商变更后10天内,需以股东借款形式向标的企业注入前期运营资金人民币300万元。 4.意向受让方需承诺在完成标的企业股权工商变更后18个月内必须投入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运营资金,三年内完成投入人民币1800万元。 5.意向受让方需承诺标的要求必须以年度税后利润阶梯型偿还所欠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债务,偿还比例如下:首年按标的企业净利润的10%偿还,以后每年按标的企业净利润的15%偿还。 6.意向受让方需承诺继续为标的企业引进战略投资方。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 | ||||||||||||||||||||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评估机构 | - | |||||||||||||||||||
核准(备案)机构 | -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 | ||||||||||||||||||||
律师事务所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 | ||||||||||||||||||||
项目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
交易条件 | ||||
转让底价 | 90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意向受让书》及其附件材料、诚意金或保证金、相关交易系统受让资料录入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 2.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和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可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将诚意金或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原则上不能代付),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G32020GD0000076+资金用途”。本项目诚意金或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607257773 开 户 行:民生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3.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广州产权交易所(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通知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付清交易价款。 4.广州产权交易所(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转让方将按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与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的,按照 网络多次报价 交易方式组织交易。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广州产权交易所(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的通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受让方须按广州产权交易所通知要求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G32020GD0000076+资金用途”。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880100166886666010003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意向并向广州产权交易所(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符合资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广州产权交易所(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转让方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广州产权交易所(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出具的符合资格的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7.受让方需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8.资产评估基准日的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前后的企业债权债务处理: (1)资产评估报告中涉及的企业债权债务又本次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 (2)资产评估基准日的次日至标的企业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新增的债权债务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 (3)标的企业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次日起新增的债权债务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 9.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 10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11.资产评估报告中涉及的经济法律责任由本次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承担;资产评估基准日的次日至标的企业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新增的经济法律责任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承担;标的企业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次日起新增的经济法律责任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承担。 12.截止至2020年8月31日,标的企业无在职职工,无需人员安置。 13.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指定账户缴纳诚意金人民币27万元。经资格审核意向受让方符合受让资格,诚意金人民币27万元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7万元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7万元按原支付路径不计息退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外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保证金设定 | ||||
交纳金额 | 27.0万元 | |||
交纳时间 | 交纳开始后,1个有效工作日内17:00前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自动延牌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多次正向报价 】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李小姐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20-89160873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020-89160999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11-yewu@gemas.com.cn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广州产权交易所(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82号 交易机构网址: http://www.gemas.com.cn/;http://gduaee.com/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