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13日
2020年08月07日
项目方 合肥昆仑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12年7月31日 , 注册资金 1000万人民币 , 地址位于安徽, 公司主要负责经营液化甲烷、液化二氧化碳、液氮、压缩甲烷、液化石油气销售、液化天然气销售。 该公司在 2019 年最新一期财务报告中, 披露的资产总额(万元):2434.14 , 其中营业收入(万元):2270.83 , 利润总额(万元):-424.13 , 负债总额(万元):3168.15 , 所有者权益(万元):-734.01 。 该公司本次披露的项目名称是合肥昆仑能源有限公司70%股权转让, 其中转让底价:1 元 , 拟转让比例:70% , 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20年07月13日 至 2020年08月07日。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安徽地区在塔米狗平台的历史发布量 1046 个, 历史完成量为 555 个, 完成金额 341.65 亿元 , 完成率 53% 。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批发和零售业行业在塔米狗的历史发布量 3067 个, 历史完成量 1441 个, 完成金额 964.15 亿元 , 完成率 47% 。 |
标的企业名称 | 项目编号 | G32020BJ1000224 | |||||||||||||||||||
注册地(住所) | 安徽省合肥市市辖区(合肥市政务区蔚蓝商务港城市广场B座1308室) | 法定代表人 | 刘里 | ||||||||||||||||||
成立日期 | 2012-08-01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0 | ||||||||||||||||||
实收资本(万元) | 1000.00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零售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051470707U | ||||||||||||||||||||
经营范围 | 液化甲烷、液化二氧化碳、液氮、压缩甲烷、液化石油气销售、液化天然气(LNG)销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是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 | ||||||||||||||||||||
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70% | ||||||||||||||||||||
2 | 30% | ||||||||||||||||||||
主要财务指标 | |||||||||||||||||||||
2019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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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30 财务报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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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主要财务指标”栏目中“2019年度审计报告”的数据出自标的企业2019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2.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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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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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
转让底价 | 1 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受让资格确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纳交易保证金10万元至北交所指定账户。2.①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②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非原股东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经一次报价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原股东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③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该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原股东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3.若非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的。4.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5.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2)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同意承接标的企业拖欠海南中油深南石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债务共计1319.57万元(大写:壹仟叁佰壹拾玖万伍仟柒佰元整),并承诺在2020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完成债务偿还及配合完成后续涉及到的各种政府部门备案工作。(4)同意并认可标的企业职工安置方案。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
交纳金额 | 1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
交纳方式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
项目负责人:陈乌榕泽 / 联系电话:010-83143014 | 部门负责人:郭智宇 / 联系电话:010-66295658 |
机构名称:北京汇通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任经理 / 联系电话:13911373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