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方 武汉江夏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10年9月25日 , 注册资金 8600万人民币 , 地址位于湖北, 公司主要负责经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 该公司在 2019 年最新一期财务报告中, 披露的资产总额(万元):62026.926828 , 其中营业收入(万元):2251.543102 , 利润总额(万元):667.292897 , 负债总额(万元):48782.928167 , 所有者权益(万元):13243.998661 。 该公司本次披露的项目名称是武汉江夏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股权转让, 其中转让底价:992.37 万元 , 拟转让比例:8% , 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20年06月23日 至 2020年07月21日。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湖北地区在塔米狗平台的历史发布量 1262 个, 历史完成量为 651 个, 完成金额 550.09 亿元 , 完成率 52% 。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金融业行业在塔米狗的历史发布量 2047 个, 历史完成量 762 个, 完成金额 1,660.67 亿元 , 完成率 37% 。 |
标的企业名称 | 项目编号 | HB2020DF300034 | |||||||||||||||||||
注册地(住所) | 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文化路水务局亲水大厦 | 法定代表人 | 叶世明 | ||||||||||||||||||
成立日期 | 2010-09-26 | 注册资本(万元) | 8600.000000 | ||||||||||||||||||
实收资本(万元)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所属行业 | 金融业 - 货币金融服务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155623117167 | ||||||||||||||||||||
经营范围 |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51% | ||||||||||||||||||||
2 | 8% | ||||||||||||||||||||
3 | 8% | ||||||||||||||||||||
4 | 8% | ||||||||||||||||||||
5 | 7% | ||||||||||||||||||||
6 | 5% | ||||||||||||||||||||
7 | 4.9% | ||||||||||||||||||||
8 | 4% | ||||||||||||||||||||
9 | 4% | ||||||||||||||||||||
10 | 0.1% | ||||||||||||||||||||
主要财务指标 | |||||||||||||||||||||
2019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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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湖北永信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本次股权转让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永信行评报字[2020]第00023号)和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沪审字第2001978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2、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承诺已自行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中国银监会(现改为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商业银行主要股东资格审核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的企业所在地银监局的有关规定,确认本意向方符合监管部门有关股东资格和股权交易的要求。 3、在同等条件下,标的企业第一大股东享有优先受让权,但须在产权交易机构内行权。如标的企业原股东未在本项目挂牌有效期内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江城产权交易有限公司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足额保证金的,则视为放弃受让。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评估机构 | ||||||||||||||||||||
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0-06-22 | ||||||||||||||||||||
评估基准日 | 2019-12-31 |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
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992.370000万元 | ||||||||||||||||||||
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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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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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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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
转让底价 | 992.37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江城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登记时,须缴纳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整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江城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账户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江城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账号:626581038;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武汉花桥支行;行号:213196),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江城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交易保证金应由意向受让方直接支付,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江城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3、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4、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缴款账户。 5、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6、本次转让股权的权属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由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7、本次产权转让所涉及的应由交易双方向产权交易机构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
保证金设定 | ||||
交纳金额 | 5.0000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4)个周期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交易机构: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何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27-85748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