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12日
2020年06月08日
项目方 天津津投金厦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 1992年11月22日 , 注册资金 21600万人民币 , 地址位于天津, 公司主要负责经营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 出租;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 该公司在 2019 年最新一期财务报告中, 披露的资产总额(万元):155497.80 , 其中营业收入(万元):63852.11 , 利润总额(万元):8571.95 , 负债总额(万元):115910.94 , 所有者权益(万元):39586.86 。 该公司本次披露的项目名称是天津津投金厦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9.68%股权转让, 其中转让底价:3.37893 亿元 , 拟转让比例:29.68% , 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20年05月12日 至 2020年06月08日。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天津地区在塔米狗平台的历史发布量 982 个, 历史完成量为 576 个, 完成金额 784.43 亿元 , 完成率 59% 。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房地产业行业在塔米狗的历史发布量 3982 个, 历史完成量 1807 个, 完成金额 4,499.56 亿元 , 完成率 45% 。 |
标的企业名称 | 项目编号 | G32020TJ1000068 | |||||||||||||||||||
注册地(住所) | 天津市(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兴华道宁发集团工业区12号楼) | 法定代表人 | 李思杰 | ||||||||||||||||||
成立日期 | 1992-11-23 | 注册资本(万元) | 21600.00 | ||||||||||||||||||
实收资本(万元) |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000103831245J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出租;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是 | ||||||||||||||||||||
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56.41% | ||||||||||||||||||||
2 | 29.68% | ||||||||||||||||||||
3 | 8.39% | ||||||||||||||||||||
4 | 5.52% | ||||||||||||||||||||
主要财务指标 | |||||||||||||||||||||
2019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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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31 财务报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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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标的情况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备查文件。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评估机构 | ||||||||||||||||||||
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0-04-23 | ||||||||||||||||||||
评估基准日 | - |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2019-09-30 | ||||||||||||||||||||
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33789.29988万元 | ||||||||||||||||||||
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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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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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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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
转让底价 | 3.37893 亿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进行受让登记,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调查,对标的企业所涉及的资产已全面知悉且认可,并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产权转让挂牌信息的全部内容,且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得以此向产权交易机构及转让方追究责任和其他主张。 2.意向受让方在受让资格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须将人民币10000万元的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已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支付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4.最终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且在签约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价款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内。 5.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所支付的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1)已获得受让资格且交纳了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参与竞价程序的;(3)最终受让方未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4)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将交易价款余额打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内。 6. 本项目转、受让双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等)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7.标的公司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工商变更完成日止,期间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担。8.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其在递交受让申请同时,须提供挂牌期间境内商业银行出具的不低于33789.3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若由多家银行出具的多个账户存款证明,出具时间须为挂牌期间同一时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
交纳金额 | 10000.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
交纳方式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公告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
项目联系人:郑爽 联系电话:022-58922137 部门负责人:袁颖 联系电话:022-58922130 |
机构名称: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机构联系人:刘健 联系电话:022-812678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