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方 徐州中德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13年10月17日 , 注册资金 3000万人民币 , 地址位于江苏, 公司主要负责经营环保工程、环境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技术咨询服务;园林绿化。 该公司在 2018 年最新一期财务报告中, 披露的资产总额(万元):3320.49 , 其中营业收入(万元):0.00 , 利润总额(万元):802.46 , 负债总额(万元):149.58 , 所有者权益(万元):3070.91 。 该公司本次披露的项目名称是徐州中德环境修复有限公司30%股权转让, 其中转让底价:939.0203 万元 , 拟转让比例:30% , 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19年10月28日 至 2019年11月22日。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江苏地区在塔米狗平台的历史发布量 4364 个, 历史完成量为 1239 个, 完成金额 935.74 亿元 , 完成率 28% 。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行业在塔米狗的历史发布量 8208 个, 历史完成量 2448 个, 完成金额 804.05 亿元 , 完成率 30% 。 |
标的企业名称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注册地(住所) | 江苏省徐州市(徐州市贾汪区潘安湖景区管委会内) | 法定代表人 | 蔡子豪 | ||||||||||||||||||
成立日期 | 2013-10-18 | 注册资本(万元) | 3000.00 | ||||||||||||||||||
实收资本(万元) | 3000.00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305079947458B | ||||||||||||||||||||
经营范围 | 环保工程、环境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技术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国家禁止、限定经营及需许可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 | ||||||||||||||||||||
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50% | ||||||||||||||||||||
2 | 30% | ||||||||||||||||||||
3 | 20% | ||||||||||||||||||||
主要财务指标 | |||||||||||||||||||||
2018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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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1日 财务报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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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尚未出具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 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数据出自标的企业2018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2、其余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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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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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
转让底价 | 939.0203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94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当最高报价方或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可以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将被100%扣除,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及各方经纪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5)意向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若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受让方同意在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首付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自合同签订满5个工作日后起算至支付完毕之日止)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 |||
保证金设定 | ||||
交纳金额 | 94.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
交纳方式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公告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
项目负责人:张子辰 / 联系电话:010-66295780 部门负责人:李响 / 联系电话:010-66295656 |
机构名称:北京中诚天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机构联系人:杜春苓/ 联系电话:010-63799892;15210306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