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方 安徽阜阳颍河船闸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09年5月7日 , 注册资金 6000万 , 地址位于安徽, 公司主要负责经营船闸运营管理,从事场地、码头租赁及货物配载服务。 该公司在 2018 年最新一期财务报告中, 披露的资产总额(万元):12347.250570 , 其中营业收入(万元):1341.055191 , 利润总额(万元):587.663523 , 负债总额(万元):2122.978610 , 所有者权益(万元):10224.271960 。 该公司本次披露的项目名称是安徽阜阳颍河船闸有限公司40%股权转让, 其中转让底价:3,071.547 万元 , 拟转让比例:40% , 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19年08月15日 至 2019年09月11日。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安徽地区在塔米狗平台的历史发布量 891 个, 历史完成量为 488 个, 完成金额 302.24 亿元 , 完成率 55% 。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行业在塔米狗的历史发布量 449 个, 历史完成量 200 个, 完成金额 149.78 亿元 , 完成率 45% 。 |
标的企业名称 | 项目编号 | AH2019DF500065 | |||||||||||||||||||
注册地(住所) | 安徽省阜阳市颍河西路38号 | 法定代表人 | 郭应好 | ||||||||||||||||||
成立日期 | 2009-05-08 | 注册资本(万元) | 6000 | ||||||||||||||||||
实收资本(万元) |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水利管理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200688142014J | ||||||||||||||||||||
经营范围 | 船闸运营管理,从事场地、码头租赁及货物配载服务。(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取得批准许可证的,无有效批准许可,不得经营)。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不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60% | ||||||||||||||||||||
2 | 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 | 40% | |||||||||||||||||||
主要财务指标 | |||||||||||||||||||||
2018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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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31 财务报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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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原股东不放弃优先受让权。优先购买权行使方式如下: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按本公告要求办理受让登记手续、缴纳受让保证金并参与全部交易程序,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按本公告要求办理受让登记手续、未缴纳受让保证金或未参与全部交易程序的,视为其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2、转让方原用于实物资产出资的标的企业阜阳老船闸已拆除,并在原址上重建了新船闸,新船闸于2012年3月2日正式通航。截止评估基准日,阜阳老船闸尚未办理固定资产核销,账面原值为1159.91万元,账面净值为1047.39万元,本次评估值为零。3、本次评估范围内的阜阳船闸(重建)所占土地使用权人为转让方下属事业单位阜阳闸管理处,本次评估结果不包括上述土地使用权价值。4、标的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本次评估结果包含增值税。5、标的企业为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全免征收年度为2012年3月至2014年12月,减半征收年度为2015年至2017年度。6、标的企业相关情况详见《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拟转让持有的安徽阜阳颖河船闸有限公司40%股权涉及的安徽阜阳颖河船闸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9】第0152号)、《审计报告》(皖鑫所审专字【2019】03号)等相关备查文件。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 | ||||||||||||||||||||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评估机构 | ||||||||||||||||||||
核准(备案)机构 | 安徽省财政厅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9-04-16 | ||||||||||||||||||||
评估基准日 | 2018-12-31 |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
律师事务所 | 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4138.088000万元 | ||||||||||||||||||||
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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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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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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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
转让底价 | 3,071.547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产权交易价款可分期支付,首付款支付比例为交易价款的30%,且必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其余款项应在2020年1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并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同时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2、本项目一经公告即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登记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完全认可本次产权转让行为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3、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下,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递交产权受让申请材料。意向受让方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产权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的,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4、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资料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1000万元(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不计息)。如协议成交,该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如产生竞价,则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通过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可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不计息)。(1)产权受让申请书;(2)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需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企业近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银行资信证明,受让方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有权部门同意受让的批准文件(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及资金能力证明。5、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受让股权比例依法享有或承担所有者权益。6、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付款(首付款支付比例为交易价款的30%)。7、本公告“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栏要求的相关资料。8、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盖有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9、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规定时间内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产权交易合同》的。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
交纳金额 | 100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
交易机构名称: 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 交易机构联系人: 葛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51-62871604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geronghua@aaee.com.cn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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