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方 托克逊县天山建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于 2012年1月12日 , 注册资金 3700万人民币 , 地址位于新疆, 公司主要负责经营石灰岩开采、销售;建材行业投资;建筑材料、化工产品的销售;石灰的销售;一般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经营;机械设备、工业电器、电子产品、钢材、管道的销售;建材技术服务及咨询服务*。 该公司在 2022 年最新一期财务报告中, 披露的资产总额(万元):2035.44 , 其中营业收入(万元):29.95 , 利润总额(万元):-216.62 , 负债总额(万元):2514.56 , 所有者权益(万元):-479.13 。 该公司本次披露的项目名称是托克逊县天山建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及债权转让, 其中转让底价:7,404.45 万元 , 拟转让比例:100% , 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23年09月19日 至 2023年11月22日。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新疆地区在塔米狗平台的历史发布量 1695 个, 历史完成量为 442 个, 完成金额 155.74 亿元 , 完成率 26% 。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采矿业行业在塔米狗的历史发布量 870 个, 历史完成量 275 个, 完成金额 609.14 亿元 , 完成率 32% 。 |
标的企业名称 | 项目编号 | G32023BJ1000480 | |||||||||||||||||||
注册地(住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阿乐惠镇南山矿区艾维尔河中下游铜沟地段70号) | 法定代表人 | 艾尼瓦尔·苏菲 | ||||||||||||||||||
成立日期 | 2012-01-13 | 注册资本(万元) | 3700.00 | ||||||||||||||||||
实收资本(万元) | 3700.00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非金属矿采选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042258930601X0 | ||||||||||||||||||||
经营范围 | 石灰岩开采、销售、建材行业投资、建筑材料、化工产品的销售:石灰的销售、一般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的经营:机械设备、工业电器、电子产品、钢材、管道的销售:建材技术服务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 | ||||||||||||||||||||
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100.0% | ||||||||||||||||||||
主要财务指标 | |||||||||||||||||||||
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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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31 财务报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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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转让底价为7404.45万元,其中转让方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对标的100%股权转让底价为5,139.166356万元,转让方转让其持有对标的公司债权金额为1,784.351727万元,转让方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山建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转让方代为转让其持有标的公司债权的金额为461.531917万元,转让方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山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转让方代为转让其持有标的公司债权金额为19.4万元,上述债权转让底价合计为2,265.283644万元。若本项目产生竞价,成交价格中增值部分为本次转让股权之溢价。2、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3、艾维尔沟石灰石矿矿区范围内使用3宗土地面积合计172.55万平方米,根据《关于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改制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和批准土地资产处置方案的函》(新国土资函发[2004]291号)由国家授权转让方经营,不在转让标的所持资产范围内。本次转让完成后,转让方拟将上述土地交还,由受让方自行决定是否从所属自然资源局取得上述土地的使用权。4、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 | ||||||||||||||||||||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评估机构 | - | |||||||||||||||||||
核准(备案)机构 | -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 | ||||||||||||||||||||
律师事务所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 | ||||||||||||||||||||
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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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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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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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
转让底价 | 7,404.45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其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500万元保证金缴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2、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未在承诺时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未在承诺时限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的;(6)未履行承诺事项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要求的情形的。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本方同意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汇至北交所指定账户;(3)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4)本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再继续使用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以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5、本项目转、受让双方在产权交易所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6、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接受本项目公告及全部备查文件等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未查阅、勘察或未审慎查阅、勘察相关资料或不了解标的产权状况和瑕疵为由,向转让方或北京产权交易所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或北京产权交易所承担任何责任。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
保证金设定 | ||||
交纳金额 | 5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
交纳方式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
标的企业名称 | - | |||
备注 | - |
项目负责人:孙睿 / 联系电话:010-66295636 | 部门负责人:刘达 / 联系电话:010-66295655 |
机构名称:海南扶轮实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古女士 / 联系电话:13707562958 |
项目联系人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