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方 新疆凯宏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06年7月30日 , 注册资金 500万人民币 , 地址位于新疆, 公司主要负责经营矿业投资,商务信息技术咨询。 该公司在 2022 年最新一期财务报告中, 披露的资产总额(万元):71846.2 , 其中营业收入(万元):59244.94 , 利润总额(万元):15812.36 , 负债总额(万元):35399.71 , 所有者权益(万元):36446.49 。 该公司本次披露的项目名称是新疆凯宏投资有限公司66%股权转让, 其中转让底价:12.8417 亿元 , 拟转让比例:66% , 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23年09月07日 至 2023年11月21日。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新疆地区在塔米狗平台的历史发布量 1777 个, 历史完成量为 477 个, 完成金额 192.71 亿元 , 完成率 27% 。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金融业行业在塔米狗的历史发布量 2047 个, 历史完成量 762 个, 完成金额 1,660.67 亿元 , 完成率 37% 。 |
标的企业名称 | 项目编号 | G32023BJ1000211-3 | |||||||||||||||||||
注册地(住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556号京华杰座719室) | 法定代表人 | 赵进学 | ||||||||||||||||||
成立日期 | 2006-07-31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0 | ||||||||||||||||||
实收资本(万元) | 500.00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其他金融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0100789895664G | ||||||||||||||||||||
经营范围 | 矿业投资,商务信息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 | ||||||||||||||||||||
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66.0% | ||||||||||||||||||||
2 | 刘彦东 | 17.0% | |||||||||||||||||||
3 | 禹凯 | 17.0% | |||||||||||||||||||
主要财务指标 | |||||||||||||||||||||
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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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30 财务报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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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依据标的企业评估报告显示:标的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单位-巴州凯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事项说明:委估宗地尚未取得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本次评估土地使用权终止年限按土地出让合同签订日期推算。巴州凯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露采设备、预选厂和一选厂设备,将于东矿段地采一期结束后停止使用,故以东矿段地采一期结束年限作为设备的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与设备的经济寿命年限综合考虑设备成新率;对于二选厂设备,由于目前不再使用,这部分设备按残值评估;其余设备按照正常评估。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诺尔湖铁矿采矿权和深部普查探矿权截至报告日已取得采矿许可证和探矿权出让合同,该采矿权其他详细信息见评估报告。2、标的企业其他资产详情参见企业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 | ||||||||||||||||||||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评估机构 | - | |||||||||||||||||||
核准(备案)机构 | -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 | ||||||||||||||||||||
律师事务所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 | ||||||||||||||||||||
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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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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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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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
转让底价 | 12.8417 亿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380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2、当最高报价方或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可以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①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②在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支付保证金后,不以不了解标的企业债权债务、资产状况等原因终止项目成交工作的推进,否则将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已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③同意标的企业职工继续留在标的企业工作,同意职工与标的企业签订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④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
交纳金额 | 380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
交纳方式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
标的企业名称 | - | |||
备注 | - |
项目负责人:张子辰 / 联系电话:010-66295780 | 部门负责人:李响 / 联系电话:010-66295656 |
机构名称:北京嘉盛恒宇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陈华 / 联系电话:13911726822 |
项目联系人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