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行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所在地区: 北京
2023年03月22日
2023年11月23日
项目方 北京石油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10年11月1日 , 注册资金 20000万人民币 , 地址位于北京, 公司主要负责经营组织石油石化产品、专用设备的交易服务;能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租赁机械设备;出租商业用房;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销售石油沥青、石蜡、石油制品、化工产品、化工原料、化学制剂、生物制剂、油漆、焦炭、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燃料油、溶剂油、润滑油、机电设备、家用电器、化肥、无机化学原料、有机化学产品、合成纤维、五金交电、火暖管道零件、电线电缆实验室设备、化学助剂、凝析油、煤炭;经济信息咨询。 该公司在 2021 年最新一期财务报告中, 披露的资产总额(万元):28528.13 , 其中营业收入(万元):199.11 , 利润总额(万元):-1908.7 , 负债总额(万元):2395.26 , 所有者权益(万元):26132.86 。 该公司本次披露的项目名称是北京石油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7000万股股份转让, 其中转让底价:9,182.6433 万元 , 拟转让比例:35% , 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23年03月22日 至 2023年11月23日。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北京地区在塔米狗平台的历史发布量 2679 个, 历史完成量为 1650 个, 完成金额 1,783.8 亿元 , 完成率 62% 。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在塔米狗的历史发布量 1724 个, 历史完成量 931 个, 完成金额 617.34 亿元 , 完成率 54% 。 |
标的企业名称 | 项目编号 | G32023BJ1000112 |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房山区(北京市房山区城关农林路1号) | 法定代表人 | 吴汝川 | ||||||||||||||||||
成立日期 | 2010-11-02 | 注册资本(万元) | 20000.00 | ||||||||||||||||||
实收资本(万元) | 20000.00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563642082H | ||||||||||||||||||||
经营范围 | 组织石油石化产品、专用设备的交易服务(不含期货交易);能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租赁机械设备;出租商业用房;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销售石油沥青、石蜡、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化学制剂、生物制剂、油漆、焦炭、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燃料油、溶剂油、润滑油、机电设备、家用电器、化肥、无机化学原料、有机化学产品、合成纤维、五金交电、火暖管道零件、电线电缆实验室设备、化学助剂、凝析油、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经济信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 | ||||||||||||||||||||
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35.0% | ||||||||||||||||||||
2 | 20.0% | ||||||||||||||||||||
3 | 20.0% | ||||||||||||||||||||
4 | 10.0% | ||||||||||||||||||||
5 | 10.0% | ||||||||||||||||||||
6 | 5.0% | ||||||||||||||||||||
主要财务指标 | |||||||||||||||||||||
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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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31 财务报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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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国宇伟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北京石油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盛华评报字[2022]第1342号)中特别事项说明所涉内容,提醒意向受让方重点关注。 2.标的企业为北京市交易场所,受让方应当符合《北京市交易场所管理办法》及细则规定的交易场所股东条件。 3.其他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专项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材料。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 | ||||||||||||||||||||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评估机构 | - | |||||||||||||||||||
核准(备案)机构 | -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 | ||||||||||||||||||||
律师事务所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 | ||||||||||||||||||||
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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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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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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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
转让底价 | 9,182.6433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2754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交纳或逾期交纳意向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2.截止信息披露公告期满:(1)如只产生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2)如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当最高报价方或受让方确定后,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可以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未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先用于补偿北京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转让方经济补偿费,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6)因自身未充分了解《北京市交易场所管理办法》及细则规定的相关条件,无法完成出资人变更程序的。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 (1)知悉北京石油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交易场所,经自行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核实符合北京市地方金融交易场所监管文件相关规定要求,并同意受让后按照规定履行出资人变更程序,如因自身问题导致后续无法履行出资人变更程序等情形的,视为违约,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2)已知悉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中披露的相关事项;(3)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服务费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4)我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包括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文件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知悉并同意我方若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的,我方交纳的保证金将被扣除,转让方重新转让标的股权的,且再次交易的成交价如低于本次成交价,则转让方有权要求我方补足差额部分,我方的交易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上述费用的,转让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索。5.本股权转让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6.北京石油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交易场所,意向受让方应满足北京市金融监管相关规定条件,并按照规定履行出资人变更程序。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
交纳金额 | 2754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
交纳方式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
标的企业名称 | - | |||
备注 | - |
项目负责人:许菲 / 联系电话:83143107 | 部门负责人:李响 / 联系电话:010-66295656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项目联系人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