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方 安庆市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于 2000年9月28日 , 注册资金 400万人民币 , 地址位于安徽, 公司主要负责经营土木建设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工程咨询。 该公司本次披露的项目名称是安庆市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 其中转让底价:306.88 万元 , 拟转让比例:100% , 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19年07月04日 至 2023年11月20日。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安徽地区在塔米狗平台的历史发布量 975 个, 历史完成量为 515 个, 完成金额 321.67 亿元 , 完成率 53% 。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行业在塔米狗的历史发布量 4042 个, 历史完成量 2282 个, 完成金额 816.82 亿元 , 完成率 56% 。 |
标的企业名称 | 项目编号 | 806292 | |||||||||||||||||||
注册地(住所) | 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龙山路223号 | 法定代表人 | 程彬 | ||||||||||||||||||
成立日期 | 2000-09-29 | 注册资本(万元) | 400 | ||||||||||||||||||
实收资本(万元) | - | 经济类型 | -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8007233266968 | ||||||||||||||||||||
经营范围 | 公路桥隧专业监理(丙级)、工程咨询。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是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安庆市交通运输局 | 92.5% | |||||||||||||||||||
2 | 安庆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 | 7.5% | |||||||||||||||||||
主要财务指标 | |||||||||||||||||||||
2018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
|||||||||||||||||||||
2019-05-31 财务报表 | |||||||||||||||||||||
|
|||||||||||||||||||||
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监理资质为公路工程丙级(有效期至2022年11月26日),主要从事公路、桥隧工程监理业务,目前业务主要集中在安徽省,经营状况一般。 2、标的企业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2018年11月30日,标的企业对外投资的公司为安庆市宜通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吊销,未注销),注册资本35万元人民币,标的企业认缴比例为5.71%,认缴出资2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2万元人民币。 3、资格审查 信息发布公告期结束,由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等共同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合格的意向受让方。 4、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 约定将标的全部转让价款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帐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且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如产权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交易行为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5、标的企业其他相关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清产核资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备查文件。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否 | ||||||||||||||||||||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评估机构 | ||||||||||||||||||||
核准(备案)机构 | 安庆市财政局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评估基准日 | 2018-11-30 |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 | ||||||||||||||||||||
律师事务所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93.52万元 | ||||||||||||||||||||
项目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
交易条件 | ||||
转让底价 | 306.88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1、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付清转让标的全部转让价款。 2、标的全部转让价款支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和调研,并完全知悉,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如因此产生任何经济、法律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2、意向受让方承诺:自评估基准日(2018年11月30日)至转让标的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不论标的企业盈亏状况如何,均不再调整标的的转让价款;自评估基准日(2018年11月30日)至转让标的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的损益,由受让方按照受让股权比例承担或享有。 3、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凭《产权交易凭证》,由转让方协助办理转让标的工商变更登记。 4、意向受让方承诺:本次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自行依法维系标的企业现有监理资质(公路工程丙级),凭资质合法经营,否则,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5、意向受让方承诺:本次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承继转让方对标的企业认缴出资未到位的实缴权,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否则,因此产生的任何经济、法律影响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6、意向受让方承诺:股权成功受让后,受让方承继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 7、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标的企业履行职工大会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中相关的内容。 8、意向受让方承诺: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9、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样本)内容已全面了解且,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10、如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应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根据意向受让方公司章程规定出具相应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等)参与本次标的竞买。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凭《产权交易凭证》,由转让方协助办理转让标的工商变更登记。 | |||
保证金设定 | ||||
交纳金额 | - | |||
交纳时间 | - | |||
交纳方式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7月31日(如公告期延长,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00-11:30,14:00-16:30)。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长延长至2020年7月3日),其他条件不变,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至该延长周期结束时,本项目公告期结束(如转让方或相关管理部门在公告延长期间提出终止,则本项目公告期结束)。 |
竞价方式 | 另行通知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
标的企业名称 | - | |||
备注 | - |
王经理(0553-3117536) |
姚经理(0553-3117326) |
项目联系人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