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公司在 2023 年最新一期财务报告中, 披露的资产总额(万元):270123.1 , 其中营业收入(万元):17496.4 , 利润总额(万元):8921.05 , 负债总额(万元):122535.19 , 所有者权益(万元):147587.91 。 该公司本次披露的项目名称是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2.50%股权转让, 其中转让底价:5,203 万元 , 拟转让比例:2.5% , 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0日 至 2023年12月07日。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吉林地区在塔米狗平台的历史发布量 237 个, 历史完成量为 96 个, 完成金额 167.6 亿元 , 完成率 41% 。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采矿业行业在塔米狗的历史发布量 868 个, 历史完成量 275 个, 完成金额 609.14 亿元 , 完成率 32% 。 |
标的企业名称 | 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吉长产权公发[2023]第519号 | ||||||||||||||||||
注册地(住所) | 舒兰市经济开发区兴华街10号 | 法定代表人 | 王荣力 | ||||||||||||||||||
成立日期 | 2009-04-17 | 注册资本(万元) | 46758.9438 | ||||||||||||||||||
实收资本(万元) | 46758.9438 | 经济类型 | -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采矿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20283673303399K | ||||||||||||||||||||
经营范围 | 钼矿开采、加工;钼精粉销售;矿山车辆、设备租赁;硅石、萤石、长石、建筑石材、土石方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平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吉林大黑山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 52.1291% | |||||||||||||||||||
2 |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 18.2967% | |||||||||||||||||||
3 | 吉林六通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17.3764% | |||||||||||||||||||
4 | 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12.1978% | |||||||||||||||||||
主要财务指标 | |||||||||||||||||||||
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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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31日 财务报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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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 | ||||||||||||||||||||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评估机构 | - | |||||||||||||||||||
核准(备案)机构 | -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 | ||||||||||||||||||||
律师事务所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 | ||||||||||||||||||||
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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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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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
转让底价 | 5,203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首期付款额不得低于成交额的30%,受让方需提供转让方认可的担保措施的前提下采取分期付款,首期付款额须自产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于一年内付清并按照摘牌时点LPR为固定利率支付利息);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受让方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所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并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在完成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产权中心及转让方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和转让标的企业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3.挂牌期满(含延牌期间),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将变更挂牌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竞价时间另行通知。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 4. 本股权转让项目标的公司原股东吉林大黑山钼业股份有限公司、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不放弃优先购买权。如上述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需于公告截止时间前登记报名参与本次股权转让项目,并按产权中心优先购买权实施细则进行行权。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 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 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 不接受联合受让,意向受让方不得采用委托、信托方式举牌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
交纳金额 | 520.3万元 | |||
交纳时间 | 本公告截止日15:00前交纳。 | |||
交纳方式 | 产权中心账户信息:账户名: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账号:0710446011015200065678,开户银行: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关支行,行号:314241000777。收款方户名: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其中的括号为中文输入法全角情况下的括号“()”,非英文半角情况下的括号“()”,帐号与户名正确即自动入账。电子渠道如果无法找到开户行名称,则您只需要选择“吉林省农村信用社(不办理转汇业务)”即可(有部分银行的显示可能为“吉林农村信用社”),但请您一定注意账号与户名的正确性,如账号与户名中某一项出现错误,款项将会出现挂账不能及时入账,届时会影响您的入账时间。 |
标的企业名称 | - | |||
备注 | - |
项目联系人 | 邸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1-85370137 | ||
项目联系人 | 岳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1-853701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