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方 白银市路桥工程公司, 成立于 1992年4月19日 , 注册资金 1000万人民币 , 地址位于甘肃, 公司主要负责经营公路工程施工;公路运输设备、农林牧渔机械、电子产品通讯设备、金属材料、矿产品、建筑材料、水暖器材、五金交电、橡胶制品、塑料制品、陶瓷制品、电器机械、电子计算机及配件、工矿车辆、皮革制品、化工产品、劳保用品批发零售;劳务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管理咨询服务、商务咨询服务、财务咨询服务;房屋及设备租赁、汽车租赁。*** 该公司在 2023-07-31 年最新一期财务报告中, 披露的资产总额:6010355.98万元 , 其中营业收入:166433.08万元 , 利润总额:-563383.69万元 , 净利润:-563383.69万元 , 负债总额:439726.15万元 , 所有者权益:5570629.83万元 。 该公司本次披露的项目名称是白银市路桥工程公司增资项目, 其中转让底价:425.6 万元 , 拟转让比例:小于等于40% , 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23年08月31日 至 2023年10月31日。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甘肃地区在塔米狗平台的历史发布量 359 个, 历史完成量为 60 个, 完成金额 37.47 亿元 , 完成率 17% 。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建筑业行业在塔米狗的历史发布量 1410 个, 历史完成量 615 个, 完成金额 392.79 亿元 , 完成率 44% 。 |
项目名称 | 白银市路桥工程公司增资项目 | 项目编号 | WL2023RZ008 | ||
增资方所在地区 | - |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 - | ||
拟募集资金 | 425.6 万元 | 拟募集资金对应的持股比例 | 小于等于40% | ||
拟新增注册资本 | 400万元 | 拟增资价格 | - | ||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涉及非公开协议增资情况 | - | ||||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咨询、调查期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调查增资企业,并对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和论证。意向投资方报名且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其已充分了解公告信息、投资须知、投资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且完全了解及认可增资企业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本次增资扩股涉及的增资企业相关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尽职调查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与责任。2.增资企业情况以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对增资企业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甘交所集团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增资企业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投资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3.成交后,甘交所集团向增资企业、投资方开具服务费发票。4.意向投资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投资方自行承担。 |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1.本次增资完成后,企业同步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2.本次改制前企业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638.36万元,低于注册资本金,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改制通过引入战略投资人,对白银市路桥工程公司净资产与现有注册资本金的差额进行增资,确保改制后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3.本次增资所募集资金总额超出增资企业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将计入资本公积,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4.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东(包括新老股东)3年内不得对内对外转让股权,3年后公司股东可以对内对外转让股权。5.增资后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增资后新的《公司章程》确定。 | ||||
增资专项报告结论 | - | ||||
增资达成或终止条件 | 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且不低于拟增资底价,并经增资企业确认后签订《增资扩股合同》,则增资达成。 | ||||
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 | 信息发布终结。 | ||||
募集资金用途 | 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所筹资金将用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可能需要资金购买新的工程设备、办公场地优化或提升办公效率的信息化改造及技术更新改造;补充公司流动性资金,支持改制后公司的日常运营活动;用于提升市场竞争力的其他必要性支出以促进业务发展规模,提升公司效益,给股东最大投资回报。 | ||||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 - |
名称 | ||||||||||||||||||||||||||||||||||||||||
住所 | 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新兰包路460号 | 法定代表人 | 王建毅 | |||||||||||||||||||||||||||||||||||||
成立日期 | 1992-04-20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
实收资本 | - | 企业类型 | 集体所有制 | |||||||||||||||||||||||||||||||||||||
所属行业 | 公路工程施工 | 经济类型 | - |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91620400224762979H | 经营规模 | - | |||||||||||||||||||||||||||||||||||||
职工人数 | 13人 | 股东个数 | - | |||||||||||||||||||||||||||||||||||||
经营范围 | 公路工程施工;公路运输设备、农林牧渔机械、电子产品通讯设备、金属材料、矿产品、建筑材料、水暖器材、五金交电、橡胶制品、塑料制品、陶瓷制品、电器机械、电子计算机及配件、工矿车辆、皮革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劳保用品批发零售;劳务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管理咨询服务、商务咨询服务、财务咨询服务;房屋及设备租赁、汽车租赁(以上项目不含国家限制经营和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办理前置许可或审批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按持股比例) | 出资比例 | |||||||||||||||||||||||||||||||||||||
1 | 100% | |||||||||||||||||||||||||||||||||||||||
主要财务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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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31财务报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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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
增资方决策文件类型 | 白银市路桥工程公司职工大会决议 | |||||||||||||||||||||||||||||||||||||||
国资监管机构 | 白银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批准文件类型 | - | |||||||||||||||||||||||||||||||||||||||
批准文件或决议名称(含文号) | - | |||||||||||||||||||||||||||||||||||||||
评估情况 | ||||||||||||||||||||||||||||||||||||||||
单位注册资本对应估值(万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评估审核备案单位 | - | |||||||||||||||||||||||||||||||||||||||
评估机构 | -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方须为境内(除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投资方应熟悉工程建设相关领域,过去5年累计完成工程建设营业收入不少于5亿元。4.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在最近5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企业成立不足5年的,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经营活动中不得有重大违法记录(指:2019年-2023年)无失信惩戒记录(以提供“信用中国”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5.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6. 增资企业有权对意向投资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判断,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 |||||||||||||||||||||
增资条件 | 1.意向投资方按照本项目的公告要求递交投资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在甘交所集团备查资料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及增资企业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2.本次增资扩股可以以现金方式出资,也可以以非货币资产出资。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需与公司业务高度关联的技术设备,优先考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的对应白银市路桥工程公司申报资质需要且缺少的设备,并委托具有国资监管部门规定的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以此确认金额,原则上战略投资人非货币资产出资不得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50%。现金出资部分原则上应一次付清。3.意向投资方应无条件认可竞争性谈判结果,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投资方投资、不接受投资方投资、接受投资方投资并调整投资方认购股权占增资后的股权比例等。4.意向投资方须在成为投资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增资企业签署《增资扩股合同》,并在《增资扩股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增资价款一次性支付到甘交所集团指定账户。5.投资方不得要求增资企业接受任何性质的对赌条款和业绩承诺。6.意向投资方应无条件认可和接受增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并按其出资比例予以承担。7.交易双方不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8.本次增资价款中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 |||||||||||||||||||||
保证金设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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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意向投资方经增资企业确认具备投资资格且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增资企业有权决定是否与意向投资方进行竞争性谈判或直接签约;如征集到多家合格意向投资方,增资企业将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各意向投资方进行择优选择,采用竞争性谈判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方面因素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1.意向投资方的投资价格。 2.意向投资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企业信用、财务状况、资金实力、盈利状况等。3.意向投资方相关行业市场竞争力突出,在资质、技术、人才、资金、市场等方面能够与公司实现资源能力优势互补或协同效应。4.意向投资方的出资方式,可以以现金方式出资,也可以以非货币资产出资。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需与公司业务高度关联的技术设备,优先考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的对应白银市路桥工程公司申报资质需要且缺少的设备,并委托具有国资监管部门规定的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以此确认金额,原则上意向投资方非货币资产出资不得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50%。现金出资部分原则上应一次付清。5.意向投资方的发展规划与增资企业战略定位及发展理念相符,愿意与增资企业共同发展,并能为增资企业业务发展带来资源的优先。 |
联系方式:0943-8249360 |
联系人:朱经理,联系方式:18794212377联系人:闫经理,联系方式:153490827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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