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方 上饶优一百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21年12月1日 , 注册资金 1000万人民币 , 地址位于江西, 公司主要负责经营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演出经纪,旅游业务 该公司在 2022 年最新一期财务报告中, 披露的资产总额(万元):16285.967513 , 其中营业收入(万元):0.000000 , 利润总额(万元):-148.384901 , 负债总额(万元):16434.352414 , 所有者权益(万元):-148.384901 。 该公司本次披露的项目名称是上饶优一百置业有限公司20%股权及债权转让, 其中转让底价:3,651.924 万元 , 拟转让比例:20% , 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23年05月15日 至 2023年06月12日。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江西地区在塔米狗平台的历史发布量 686 个, 历史完成量为 327 个, 完成金额 286.17 亿元 , 完成率 48% 。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房地产业行业在塔米狗的历史发布量 3982 个, 历史完成量 1807 个, 完成金额 4,499.56 亿元 , 完成率 45% 。 |
标的企业名称 | 项目编号 | JX2023CQ00046 | |||||||||||||||||||
注册地(住所) | 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吉阳西路82号6幢403号 | 法定代表人 | 胡旭辉 | ||||||||||||||||||
成立日期 | 2021-12-02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00000 | ||||||||||||||||||
实收资本(万元) |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房地产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1121MA7DFAHU4L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演出经纪、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70.0% | ||||||||||||||||||||
2 | 20.0% | ||||||||||||||||||||
3 | 10.0% | ||||||||||||||||||||
主要财务指标 | |||||||||||||||||||||
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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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30 财务报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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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标的企业原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2、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上饶市广信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方)认缴额200万元,实缴额0元,占标的企业注册资本的20%;上饶市十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认缴额700万元,实缴额0万元,占标的企业注册资本的70%;南昌南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缴额100万 ,实缴额0万元,占标的企业注册资本的10%。 3、转让方本次转让标的企业20%股权包括其未实缴注册资本对应的股权比例。受让方成为标的企业股东后,须按照章程约定履行对应比例的实缴义务。 4、标的企业的重大事项揭示及资产瑕疵详见佳信拓投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赣佳信资评字[2023]第1001号)。 5、自评估基准日(2022年10月31日)至股东变更登记完成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照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6、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核实,明确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7、本次评估过程中通过向被评估单位访谈得知,本次评估除已支付的土地保证金1.6亿元外(根据企业注资比例进行投入,具体为上饶市广信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占比20%、上饶市十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占比70%、南昌南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占比10%),其余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开办费用全部由上饶市十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 8、本次评估已支付的土地保证金,上饶市广信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按注资比例已投入3200万元,在其他应付款评估明细单中已体现。 9、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分两期向出让人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于2022年4月17日之前,需支付第一批出让金共计25850万元,于2022年9月28日之前支付第二批出让金共计25850万元。截止评估基准日,企业仅完成支付1.6亿元土地保证金。 10、根据合资协议 4.1 合资公司资金筹集:由项目各方按照股权比例,以借款的方式向合资公司提供资金并支付项目地块保证金,按照 12%的利率计息。根据协议,转让方已于2022 年3 月 17 日支付了 3200 万元的保证金,截止到 2023 年5月8日共计本息3644.80万元。 剩余11至13条内容,详见附件(请下载) 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 | ||||||||||||||||||||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评估机构 | - | |||||||||||||||||||
核准(备案)机构 | -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 | ||||||||||||||||||||
律师事务所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 | ||||||||||||||||||||
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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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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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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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
转让底价 | 3,651.924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的30%(不低于30%)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剩余价款应于2024年6月20日前付清(不得超过一年)。受让方应就剩余价款按12%的年化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且受让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足值担保对剩余价款的支付提供保证。以上条件有任意一条不满足,则终止交易。剩余价款支付超过一年的,应当按照14%年化利率支付罚息。若延期支付超过两年的,则将对受让方提供的担保进行处置。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变更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无息转付给转让方。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及标的公司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书面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不涉及。 4.【是否涉及职工安置】不涉及。 5.【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不涉及。 6.【损益调整】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7.【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8.【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9.【交易税费】 (1)变更过户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交易涉及税费的,按国家规定承担。 (2)增值服务报酬(咨询顾问、项目宣传推介等市场化增值服务报酬) 0.2万元,由 转让方 承担。 (3)协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的,则由受让方承担本项目涉及的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的规定收取。 (4)费用承担方应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10.【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经营现状及其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11.【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12.【联系电话】0793-8331827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
交纳金额 | 50.0000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
标的企业名称 | - | |||
备注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793-8331827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交易机构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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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