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4日
2023年04月21日
项目方 天津市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成立于 1979年12月31日 , 注册资金 1508万人民币 , 地址位于天津, 公司主要负责经营一般项目: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租赁;劳务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润滑油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专用设备修理;农业机械服务;汽车新车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 该公司在 2021 年最新一期财务报告中, 披露的资产总额(万元):6759.94 , 其中营业收入(万元):555.83 , 利润总额(万元):-150.71 , 负债总额(万元):6325.36 , 所有者权益(万元):434.58 。 该公司本次披露的项目名称是天津市农业机械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 其中转让底价:2,138 万元 , 拟转让比例:100% , 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23年03月24日 至 2023年04月21日。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天津地区在塔米狗平台的历史发布量 1026 个, 历史完成量为 585 个, 完成金额 824.18 亿元 , 完成率 57% 。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批发和零售业行业在塔米狗的历史发布量 2863 个, 历史完成量 1347 个, 完成金额 949.3 亿元 , 完成率 47% 。 |
标的企业名称 | 项目编号 | G32022TJ1000054 | |||||||||||||||||||
注册地(住所) | 天津市和平区(天津市和平区劝业场街赤峰道76号) | 法定代表人 | 吕凤新 | ||||||||||||||||||
成立日期 | 1980-01-01 | 注册资本(万元) | 1508.00 | ||||||||||||||||||
实收资本(万元) |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批发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01103129915T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润滑油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专用设备修理;农业机械服务;汽车新车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是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是 | ||||||||||||||||||||
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100.0% | ||||||||||||||||||||
主要财务指标 | |||||||||||||||||||||
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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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31 财务报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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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见附件(其它披露内容)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见附件(其它披露内容) | ||||||||||||||||||||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评估机构 | ||||||||||||||||||||
核准(备案)机构 |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3-03-15 | ||||||||||||||||||||
评估基准日 | - |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2022-10-31 | ||||||||||||||||||||
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620.45万元 | ||||||||||||||||||||
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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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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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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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
转让底价 | 2,138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时,已经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和完全认可本次交易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天津市农业机械有限公司混改方案》《天津市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企业混改职工安置补偿方案》及本项目披露事项等全部相关配套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次交易应作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企业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及负债(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债权债务、或有债务、长期股权投资、涉税事项等)等已全面知悉且认可,并依据上述内容通过独立判断自愿决定全部接受本次交易公告内容。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交易,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此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产权”)、转让方及标的企业追究责任和提出其他主张。2、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产权)提交意向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须与转让方了解该项目及标的企业所涉及的经营活动、资产及负债等相关事项,并按《尽职调查清单》提供相应材料供转让方审核,转让方审核通过后开具《尽职调查确认函》(联系人:韩礼伟,联系电话:13920599522)。3、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向天津产权提交转让方开具的《尽职调查确认函》、承诺书及银行出具的2000万元资金证明等相关文件;4、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之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交易保证金640万元人民币支付至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5、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最终受让方已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支付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对于未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其支付的竞价保证金按照天津产权有关规定和程序原额原路径退还。6、最终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金额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7、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全额交易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及天津产权的相应补偿:(1)意向受让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存在虚假、不真实、不具有效力等情形:(2)意向受让方已获得受让资格且交纳了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3)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不参与竞价程序的;(4)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时,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6)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7)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应承担的全部费用的;(8)其他违反本次产权转让条件的情形。8、本次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本次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9、本次交易完成后,评估基准日至本次交易工商变更完成日期间标的企业的经营性损益由受让方承担。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
交纳金额 | 640.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
交纳方式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
标的企业名称 | - | |||
备注 | - |
项目联系人:李千里联系电话:022-58922153部门负责人:耿鹏联系电话:022-58922150 |
机构名称:天津市国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机构联系人:韩礼伟联系电话:13920599522 |
项目联系人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